勞動(人事)保障事務代理:
是受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委托,根據用人單位各個人的需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為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各項勞動人事管理事務以及政策法規與管理咨詢。提供人才人事社會化服務的一種新型管理制度。
分為兩大類:
一、單位委托代理(人事代理)
二、個人委托代理(職工檔案托管)
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的優勢及意義:
1、企業可以從煩雜的人事管理業務中解脫出來。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經營和市場開發中去;
2、企業與代理公司簽訂人事委托代理協議,從而避免企業因勞動政策不熟悉而產生的勞動爭議與勞動糾紛;
3、有極強工作能力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服務,使企業能更好的進入良性運作當中去;
4、與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溝通與協調,為勞動者、企業、政府機關架起溝通橋梁;
5、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復建設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程度;
6、人事代理制度也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對單位的依附管理,暢通了企事業單位人員能進能出的渠道。在這種用人機制下員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機感和責任感,促進他們刻苦學習、努力工作,為單位創造更大的效益。
暫無!